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检测业务简介
公司于2011年5月取得矿用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开展矿用设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已有7年的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技术实力,为大中型国企和民营企业提供了具有指导意义的优质服务。
作为检测技术服务单位,我们的质量方针是:科学、公正、准确、满意。做到有关检测检验的标准正确使用率达100%,在用仪器设备检定合格率达到100%,检验检测结果准确率98%以上,客户的满意度达95%以上。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意告知各位矿山企业的朋友,当您的矿山处于探矿、基建施工、改建、扩建、正常生产等阶段时,一定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设备检测工作并做好检测报告的存档工作。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祝福各矿山企业的朋友们2018年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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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与各位矿山企业的朋友们共勉。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
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办〔2018〕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执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设施和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矿山企业检测检验工作责任落实
非煤矿山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测检验工作,自觉按照国家法规和AQ1011—2005、AQ2020-2008、AQ2021-2008、AQ2022-2008、AQ2029-2010、AQ1013-2005、DB41/T 1266-2016等标准,扎实做好建设(探矿)项目施工用设备、建设项目生产用设备、生产矿山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及尾矿库危险源人工监测检查工作。要积极完善矿山特种设备设施和尾矿库危险源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检测检验体系,推进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和危险源管理由定性到定量、由经验向科学转变,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建设(探矿)项目施工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
(一)建设(探矿)施工用设备是指仅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和探矿作业,不用于后期生产组织的设备。
(二)建设(探矿)项目施工用设备检测检验范围及周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和探矿作业项目要依照行业标准和周期半年的要求,开展施工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新安装的空气压缩机、提升机(提升绞车)、通风机、排水泵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要委托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未经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建设(探矿)项目开工管理。项目开工前,矿山企业应当对当前所有施工用危险性较大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在向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报告开工情况时,应提供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备查。
三、推进建设项目生产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工作
(一)生产用设施设备是指依照安全监管部门批复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装、建设的,可用于矿山生产组织的设备、设施。
(二)建设项目生产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范围。金属非金属地下建设项目要按照检测检验标准和周期一年的要求,委托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生产用空气压缩机、提升机(提升绞车)和提升系统、通风机和通风系统、排水泵和排水系统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
(三)严格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评价机构在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时,应当收集生产用设备设施各类项目所有检次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分别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矿山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出具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报告。
(四)严格竣工验收监督。矿山企业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提供生产用设备设施各类项目所有检次的检测检验报告。验收组成员应当对验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并出具专家意见。矿山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的或者验收组复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加强生产矿山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工作
(一)持续推进检测检验工作。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持续推进生产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工作。
(二)严格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评价机构在进行生产矿山安全设施现状评价时,应当收集在用设备设施近三年来各类项目所有检次的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并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矿山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出具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报告。
五、开展尾矿库危险源人工监测检查工作
(一)严把人工监测检查工作质量。生产运行的湿式堆存“头顶库”、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以下简称尾矿库)企业要开展日常人工监测检查工作,记录坝体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等数据信息。要在每年汛期前委托具有工程测量资质的机构核实日常人工监测质量,与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由机构出具《尾矿库人工安全监测检查报告》,报送负有日常监管权限的安全监管局备查。
(二)严格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评价机构在进行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时,应当收集尾矿库近三年来连续的人工监测检查和在线监测数据报告,并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尾矿库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出具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报告。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春季复工复产、夏季防洪防汛、秋冬季防中毒窒息和提升系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尾矿库人工安全监测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8年1月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