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焦作市 | ||||
项目负责人 | 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叶志民 | ||
项目简介: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等行业。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博爱县柏山镇发展大道东段路北,公司占地面积700亩。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主要包括人造石墨、天然石墨、软碳、硬碳、硅碳、MCMB和钛酸锂等。人造石墨负极的比容量、首周效率、振实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倍率性能、生产成本、应用领域等综合性能相对较优异,而目前,我国国内只有极少数公司能够生产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石墨负极材料,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石墨负极材料的需求量将呈爆发式增长,该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预计2025年人造石墨需求达88万吨,市场规模达3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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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墨粉尘、沥青粉尘、石油焦粉尘、高温、噪声、石油沥青烟、苯并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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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条件下,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补充建议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等相关标准要求,为接触粉尘劳动者配备KP 95以上的防油性颗粒物的防尘口罩,为接触石油沥青劳动者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毒口罩并配备A类褐色防有机气体的滤毒盒,为接触噪声劳动者配备NRR值在30dB左右的降噪耳塞。 (2)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性能和效率,确保正常使用,并制定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4)制定高温中暑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5)与距离适当的具有应急救援医疗能力的医院签订协议,确保出现事故后及时治疗。 (6)在厂区设置风向标,厂房内预留应急通道。 (7)车间控制室内设置有毒气体防护柜和药品箱,防护柜内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应急救援物资;急救箱内配备解毒药品、烫伤膏和仁丹等药品。 (8)密闭空间检维修作业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进行。 (9)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建设项目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10) 建设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11)在与外协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外协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建设单位有义务督促并指导外协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完善其职业卫生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工人的个体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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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工艺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以简图或线图形式列出,完善各工种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分析; 2.细化厂房通风设施以及气流组织方式的分析评价; 3.完善类比企业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分析; 4.归纳评价不符合项,针对不符合项提出具体的补充建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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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