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钨业选矿一公司600t/d白钨精选尾矿伴生萤石综合回收工业试验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址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钨业选矿一公司厂区 | ||||
项目负责人 | 李杨 | ||||
建设单位名称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钨业选矿一公司 | 联系人 | 邓秀艳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钨业选矿一公司600t/d白钨精选尾矿伴生萤石综合回收工业试验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规模:处理白钨精选尾矿 600 t/d。 建设地点:栾川县冷水镇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一公司。 建设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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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李杨、全国强 | 采样时间 | 2021.10.06~08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邓秀艳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矽尘、噪声、二硫化碳、粉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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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中的“钨钼矿采选”,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对策措施和建议: (1)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现场作业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2)在厂区设置职工浴室; (3)泵与减震基础连接,宜采用缓冲橡胶垫减震措施,并设置隔声罩。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并留存书面记录;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建设单位应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6)建设单位应对抛洒厂区的铁精粉进行及时冲扫,防止环境扬尘,设置工业场地废水沉淀池,在沉淀池对冲扫铁精粉进行回收。 (7)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存在有毒气体、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有毒气体”、“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 “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8)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照一人一档分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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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