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鹤壁煤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鹤壁市 | ||||
项目负责人 | 李航、孟靖锋 | ||||
建设单位名称 | 鹤壁煤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徐彬彬 | ||
项目简介:鹤壁煤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8年4月,位于鹤壁市车站路3号,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用人单位包含了铆焊车间、矿修车间、机修车间、减速机车间、机加工车间、锻造车间、制氧车间、电修车间、开关车间共9个生产车间,主要产品有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液压支架等煤机产品;煤矿专用减速器和硬齿面减速器;系列混捏锅产品及煤矿设备大修。 | |||||
现场采样人员 | 孟靖锋、王东伟 | 采样时间 |
2021.09.11- 2021.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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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彬彬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高温、噪声、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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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用人单位未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人数不足;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劳动者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内容不完整、数量不足;用人单位未提供2019年度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和2019年度职业健康体检。 建议:(1)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9号令,2012)相关标准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要包括现场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现场劳动者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工作监督; (3)用人单位完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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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的介绍; 2.完善应急救援分析;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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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