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年产六十万箱卷烟装潢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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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阳市龙安区产业集聚区鑫康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 | ||||
项目负责人 | 赵国坡、刘文凯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 | 联系人 | 孔祥新 | ||
项目简介: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卷烟装潢材料的生产。 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大力研制开发环保型印刷材料,改进印刷工艺,发展和推广环保印刷工艺,已成为新的趋势和潮流。为顺应国家环保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发文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涉污企业2020年年底前搬迁入园。 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第482号)、《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安阳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2018〕7号)和《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包装印刷、汽车喷涂和家具制造等企业搬迁入园的意见》(安环攻坚〔2017〕第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印刷行业需实施搬迁入园。 建设单位老厂区位于文峰区文峰大道1号立交桥南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建设单位将彩印车间部分产能进行了搬迁重建,在龙安区产业集聚区新兴产业创投基地内新租建了一个厂区,建设了年产卷烟装潢材料30万箱项目,现有两个生产厂区。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2020年年底前搬迁入园的号召,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建设单位计划将两个生产厂区进行搬迁重建,拟投资6000万元在安阳市龙安区产业集聚区鑫康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年产六十万箱卷烟装潢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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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孔祥新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异丙醇、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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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采采取本报告所提建议后,作业人员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异丙醇、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的浓度及噪声、紫外辐射的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设项目拟在调墨罐区设置的防渗漏金属围堰的容积应大于围堰内最大调墨罐的容积;(2)建设项目应在调墨及油墨添加工艺附近设置冲淋洗眼装置,每个冲淋洗眼装置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m;(3)对印刷工序、调墨间及油墨库的送风量及废气处理系统的抽风量进行确认,确保通风换气量能满足要求;(4)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议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各作业场所的照度标准值进行采光照明设计;(5)定期对生产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性和有效性;(6)严格禁止作业人员在生产车间内饮水、进食;(7)建设项目应在上岗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以及对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项目进行岗位培训。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包含告知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可能的危害、防护措施及福利待遇等内容;(8)建设单位应组织转岗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生变化的作业人员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建设项目投产后定期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筛选体检项目;(9)建设项目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10)与进行废气处理系统清理作业的外委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并在每次进行作业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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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单位原有情况的介绍; 2.完善类比项目的可比性分析; 3.完善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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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