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2#高炉机前吸附制氧富气节能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安阳市 | ||||
项目负责人 | 赵国坡、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林峰 | ||
项目简介: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是安阳钢铁的控股子公司,于2005年12月30日由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和安钢集团水冶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安钢集团水冶炼铁厂)重组成立,现为河南最大的球墨铸管和铸造生铁及球墨铸造用生铁生产基地。现有年产炼钢生铁、铸造生铁、球墨铸造用生铁130万吨;DN80-DN1200离心球墨铸铁管75万吨的生产能力。 由于场地受限,同时氧气需求具有急迫性,因此对制氧要求同等规模占地面积少,建设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同等规模下,变压吸附制氧与深冷制氧相比,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启停方便、氧量和纯度可随时调节,同时设备简单、自动化程度高、耗水少、用人少、运行电耗低及运行维护简单等特点,变压吸附制氧较深冷制氧更符合精准化用气的要求。 高炉炼铁提高富氧率之后,可以增加喷煤量,降低焦比,进而降低吨铁冶炼成本,变压吸附制氧建设周期短,早投产早产生效益,时效性强。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7〕第90号)等有关规定,2020年12月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2#高炉机前吸附制氧富气节能项目”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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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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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条件下,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补充建议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强度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巡检岗位预期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应适当减少巡检作业时间。定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避免长时间使用导致噪声强度升高。定期对设备的隔声罩、消声器进行检查,避免产生损坏。 (2)为劳动者配备SNR值在17~34dB之间的降噪耳塞,建议发放数量为1副/月。 (3)建设项目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5)建设项目应在上岗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及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项目进行岗位培训。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包含告知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可能的危害、防护措施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6)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结合项目进度逐步建立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7)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应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使之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同时督促施工企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8)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的管理,特别是需要进入塔、罐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落实《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防范氮气造成的缺氧窒息事故。 (9)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防毒设施、通风设施、防噪设施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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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对原有建设基本情况的介绍; 2.补充施工期间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3.明确利旧的主要内容、是否列入评价范围及其原因; 4.完善噪声超标原因的分析与评价; 5.对建设项目完善应急救援的分析及评价; 6.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7.完善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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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