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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煤气回收发电提高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

2021-05-1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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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钢煤气回收发电提高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梅园庄安钢厂区内
项目负责人 李航、刘文凯
建设单位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艳斌
项目简介:
1.项目建设背景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钢”)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采矿选矿、炼焦烧结、钢铁冶炼、轧钢及机械加工、冶金建筑、科研开发、信息技术、物流运输、国际贸易、房地产等产业于一体,年产钢能力1000万吨的现代化钢铁集团,河南省最大的精品板材和优质建材生产基地。
(1)超高温亚临界燃煤气发电工程建设背景
随着冶金行业成本倒逼、能源高效利用及环保的发展要求,近两年来低热值高参数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小型化技术开始研发,并逐步在冶金行业中的应用,效果明显。安钢目前的煤气锅炉共有6台,由于环保管控原因,7-9#三台中温中压锅炉均需淘汰,根据能环处煤气静态平衡核算,三台锅炉淘汰后置换出煤气(折合成高炉煤气)25万Nm3/h,经过安钢公司对全厂的煤气尾气进行二次平衡,三台锅炉实际运行平均在30万Nm3/h左右,加上现有高温高压机组的效率不高机组的煤气优化组合利用,需规划建设高参数煤气发电机组,利用汽拖风机改为电动风机余出煤气供给高参数机组发电,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创造更好的环保、社会效益。
(2)1#、2#高炉鼓风机汽改电工程建设背景
安钢1#、2#高炉汽拖风机的蒸汽来自于7-9#三台中温中压燃煤气锅炉,目前存在着燃烧后烟气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安阳市环保局限期要求安钢厂区锅炉烟气达标排放,由于现场不具备增加脱硫脱硝设施条件,且厂区无其它可替代汽源,只能把原汽拖改为电动拖动。另外,近两年来低热值高参数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小型化技术开始研发,并逐步在冶金行业中应用,效果明显。经过公司对全厂的煤气进行二次平衡,将利用汽拖风机改为电力拖动风机,余出煤气供给超高温亚临界机组发电,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可以为安钢公司创造更好的环保、社会效益。
(3)煤气柜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背景
随着冶金行业成本倒逼、能源高效利用的发展要求,安钢拟对煤气回收再利用进行系统性改造,以提高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率。目前,安钢现有两座焦炉煤气柜无法满足在线运行的需求,且已到设计寿命年限;随着第二炼轧厂生产节奏加快,现有10万m3转炉煤气柜存在拒收现象,且每年一个月的检修,导致转炉煤气大量放散,造成能源浪费。
2.建设的必要性
(1)超高温亚临界燃煤气发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安钢目前现有低参数燃煤气30MW、50MW及60MW发电机组,存在建设时间早、效率低等问题,其中30MW机组配套的3台中温中压煤气锅炉存在着环保不达标问题,现场无法实现升级改造,需淘汰,且目前燃煤气机组配置冗余较小,轧钢系统定修时存在煤气放散问题,急需提标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环保高效的煤气发电机组。
亚临界机组发电效率可达41%,较中温中压(效率25%)、高温高压(效率31%)、高温超高压(效率37%)煤气发电机组有较大提升。与CCPP机组相比具有一次性投资少、运行维护费用低、燃料品种多(高、焦、转)、对燃料品质及热值要求低、降负荷运行时机组效率变化小、适合调峰、技术相对成熟等优势。因此,有必要采用高参数机组置换现有低参数产能,为公司节能增效。
时值目前国家能源紧缺、大力提倡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的关键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3月特制定“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通知第八条明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规划工业热电联产项目优先采用燃气机组,燃煤热电项目必须采用凝汽机组,并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通知第十一条明确“鼓励因地制宜利用余热、余压、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燃气等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推广应用工业余热供热、热泵供热等先进供热技术”。
本工程拟建的煤气发电系统利用主工艺的副产品煤气燃烧发电,减少大气污染,实现部分采用清洁能源的目的,缓解了环保压力,充分利用了余热余能,属国家政策鼓励项目。因此,建设一套高参数的燃气锅炉和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提高二次能源利用效率,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根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环保和国家政策,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2)1#、2#高炉鼓风机汽改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安钢现有三座高炉均采用汽动鼓风,特别是在秋冬季管控限产期间,仅为两炉两机运行模式甚至有时出现单炉单机运行模式,由于高炉生产需要鼓风,汽动鼓风需要高炉煤气或焦炉煤气,焦炉产焦炉煤气需要高炉煤气,所以一旦遇到高炉因本身或外部原因造成突然休风,公司生产组织将极为困难,公司煤气管网安全运行存在极大隐患和风险,若发生所有高炉全部休风超过六小时的极端情况,则会导致因没有煤气鼓风机无法启动,鼓风机无法启动则高炉不能复产的死循环出现,这对安钢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电动鼓风机组具有启动快,安全系数高等特点,生产组织调整灵活,符合目前安钢刚性生产模式下生产调整的要求。
因此,根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环保和国家政策,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3)煤气柜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安钢现有2座焦炉煤气柜和2座转炉煤气柜,在实际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现有焦炉煤气柜已到设计寿命年限,其本体腐蚀严重、附属设施问题较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有恶化趋势。
2)现有焦炉煤气柜参数无法满足煤气在线回收的要求,不利于提高煤气回收率。
3)现有10万m3转炉煤气柜与第二炼轧厂转炉煤气回收量不匹配,经常造成放散。
4)现有10万m3转炉煤气柜检修时,造成煤气大量放散。
根据安钢目前煤气系统运行情况,拟将两座焦炉煤气柜拆除,在原址新建一座15万m3转炉煤气柜和一座20万m3焦炉煤气柜。
基于以上原因及发展要求,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碳酸氢钠粉尘、硫酸钠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条件下,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补充建议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煤气发电单元类比项目噪声超标情况较多,基本涵盖了所有作业岗位,建议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充分采取相应的防噪声、振动措施,并在建成投产后尽量减少作业人员在高噪声场所的停留时间;(2)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护效果;(3)建设项目应采购、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所购买的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防护用品质量、性能、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4)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性能和效率,确保正常使用,并制定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6)在煤气发电单元尿素溶解站及加药间设置冲洗及排水设施;(7)在煤气发电单元尿素溶解站及加药间设置围堰,且围堰的容积应大于尿素溶解罐、加药罐的容积;(8)在煤气发电单元加药间、GIS室等作业场所按要求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并将GIS室的事故通风装置与六氟化硫报警装置连锁;(9)在煤气发电单元尿素溶液高温分解室、氨气管道及锅炉烟道高温脱硝段等场所附近设置氨检测报警装置,并为脱硫脱硝工配备便携式氨报警器;(10)在煤气发电单元尿素溶解站及加药间设置冲洗喷淋设备、应急撤离通道、泄险区以及风向标;(11)建设项目在检维修时可能存在密闭空间作业,针对密闭空间作业,建议如下:①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做好工作空间的通风,加强个人防护;②填写密闭空间操作票,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③在进入作业地点前,先用相关的便携式仪器检测,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④安排专人在工作场地动态监测氧气浓度;⑤若有不适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密闭空间;(12)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议建设项目按各作业场所的照度标准值进行采光照明设计;(13)在煤气柜单元油泵房及其储油箱和油上升管道采取加热或保温措施,并根据防冻的需要设计底部油沟加热装置和活塞油沟加热装置;(14)建设项目应在上岗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以及对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项目进行岗位培训;(15)建设单位应组织转岗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生变化的作业人员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建设项目投产后定期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筛选体检项目;(16)建设项目应按照《安钢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规定,在各单元入口设置公告栏,并在各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告知卡;(17)建设项目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包含告知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可能的危害、防护措施及福利待遇等内容;(18)建设项目在进行检修等外委作业时,应与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并在每次外委作业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19)建议建设项目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原有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
2.完善生产工艺描述,明确产生氨气的相关工艺;
3.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生产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6.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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