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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余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2021-04-1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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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余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地址 济源市
项目负责人 李航、孟靖锋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中杰
项目简介: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位于玉川产业集聚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拟配套建设余热发电系统一套,对熔炼炉、还原炉及烟化炉烟气分别建设一台余热锅炉(合计60t/h),同时建设一座余热发电站,设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套,余热锅炉回收烟气余热产生的饱和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组用于发电,年发电量3960×104 kwh。
2019年中旬,建设单位拟在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厂区新投资一个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19001-32-03-026662,目前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是济源市危废处置利用中心子项目,主要建设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底吹熔炼、精炼、熔铸等加工,最终获得精炼铅(24万t/a)及铅合金(6万t/a),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富氧底吹熔炼炉、还原熔炼炉及烟化炉等产生的高温烟气亦需进行余热综合利用,根据初步设计,需建设80t/h余热锅炉,配套9MW发电机组。
针对以上情况,建设单位决定对原环评设计的6MW余热发电系统进行改建,将未建的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余热发电系统与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余热发电系统合并建设,即建成140t/h余热锅炉,配套15MW发电机组。考虑到生产过程中高温烟气供应波动性较大的特点,建设单位决定安装179t/h余热锅炉,以留余量。生产电能全部用于补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用电。本项目为15MW发电机组。
现场采样人员 孟靖锋、韦彦军 采样时间 2021.1.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中杰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含职业病危害防护内容),基本能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未发现职业禁忌证患者,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伤害和事故。
本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工程控制、个体防护措施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降噪耳塞。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部分缺少警告标志。(1)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防噪耳塞。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增加警告标识。缺少“注意通风”警告标识,“戴护耳器”指令标识不规范。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建议
1. 明确评价范围;
2. 完善工作场所通风设施的调查和有效性的分析评价;
3. 完善工作场所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4. 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评价。
二、对建设单位的建议
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进行持续治理,使其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规定,完善警示标识设置;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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