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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500万t/a剥离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

2020-12-0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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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500万t/a剥离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金柏路与青梅街交叉口
项目负责人 赵国坡
建设单位名称 洛阳市栾川县 联系人 李智
项目简介: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6年7月11日在栾川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栾川县合峪镇关庄村,由厦门知名企业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份在栾川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厦门知名企业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秉持“诚信、责任、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受人尊重的百年企业。经过二十几年的稳健发展, 已成为以投资为龙头,集投资、矿产、贸易、文旅、资产管理等产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旗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布于中国大陆、香港以及 越南等国家和地区,资产总规模超过 170 亿元。
根据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的申请,2010年7月,河南省国上资源厅对其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豫国上资矿划字 (2010]0021 号)。2011年1月,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由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颁发的栾川白庙沟钼矿的采矿许可证,服务年限自2011年1月至 2041年1 月。在钼矿开采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剥离物。据测算,矿山最终定界内圈定总剥离量7880.03×104m³,其中剥离岩土量 7676.96×104m³,低品位矿石 203.07×104m³。大量的剥离物需要另选场地进行堆放,在占用大量土地的情况下,存在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集团计划利用钼矿开采所产生的剥离物,生产建筑砂石骨料的综合利用,即节约了资源,让所有物料都得到完全利用,同时节约了堆存剥离物的大量土地。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1)在修理作业时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
(2)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及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等相关标准要求,制定个体防护用品的制度及配备标准,完善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发放周期等详细规定;
(2)建设单位应采购、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所购买的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的相关规定,防护用品质量、性能、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3)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性能和效率,确保正常使用,并制定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第3号)、《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呼吸性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
辅助用室补充措施及建议
根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标准,建设项目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建议建设单位在办公生活区设置集中浴室。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及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单位职业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
(2)建设单位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建设项目应对上岗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以及对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项目进行岗位培训;
(4)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5)建设单位应制定《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规定,在建设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鄂破机、振动筛、皮带和成品仓库醒目位置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和矽尘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空压站醒目位置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置。
(6)建设单位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包含告知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可能的危害、防护措施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7)建设单位应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
(8)建设单位应组织新进人员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建设项目投产后定期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补充措施及建议
建议建设项目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建议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配备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建设施工期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制度。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建造师、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具备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移交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警示标识设置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移交工作;
(8)项目监理应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9)在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其他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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