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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2019-09-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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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渑池县张村镇
项目负责人 赵国坡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九峰
项目简介:
   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是由义煤集团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986亿元,资产总额约24亿元,占义煤集团总资产的1/10,是义煤集团实施“三步走”战略,发展“煤、煤化工、铝”三大主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公司立足于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煤田伴生铝土矿资源和煤炭、电力等优势能源,采用成熟的拜尔法管道化强溶出生产工艺和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装备,生产冶金级砂状氧化铝。公司位于举世闻名的仰韶文化发源地——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东工业区,北距渑张铁路400m,东距“九朝古都”洛阳市80公里,西距“黄河明珠”三门峡市60公里。
现场采样人员 孙亚鹏、韦彦军、马振华、王东伟、孟靖峰 采样时间 2019.9.2~9.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亮亮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除矿石铲车工、取料机工、石灰铲车工、磨机工、调配工、焙烧巡检工、给煤工、拉丝机岗位外,其他工种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或超限倍数不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一氧化氮:供热站司炉工和放渣工接触一氧化氮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氧化氮:供热站司炉工和放渣工接触二氧化氮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氧化硫:供热站司炉工和放渣工接触二氧化硫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氧化碳:供热站司炉工、放渣工和焙烧车间焙烧炉巡检工接触一氧化碳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氨:供热站司水工接触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硫化氢:所检岗位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氢氧化钠:所检岗位氢氧化钠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氯化氢:所检岗位氯化氢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甲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甲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乙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甲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二甲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乙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乙酸乙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丁酯:包装分公司裁剪岗位接触乙酸乙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检测45个工种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其中24个工种的8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高温:供热站司炉工、放渣工汽机工接触高温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
(1)做好原料车间2#皮带尾、4#皮带尾、5#皮带尾、6#皮带尾、管状皮带尾、管状皮带头、10#皮带尾、14#皮带尾、15#皮带尾、16#皮带头、16#皮带尾、17#皮带尾、18#皮带头、18#皮带尾、19#皮带头、19#皮带尾、大倾角皮带尾、石灰鄂破机、供热站3#输煤皮带尾的粉尘密闭措施,防止粉尘外逸。
(2)定期检查除尘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维修。
(3)及时打扫作业场所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防止地面粉尘产生二次扬尘;清扫积尘时,应采取洒水或湿式作业,防止清扫时的二次扬尘。
(4)供热站加氨间和氨罐处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设置氨泄漏报警装置,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5)建议对声源机械定期润滑并做好声源机械的减振控制工作或使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污染。
应急救援方面
(1)在氨站卸车处设置固定式应急喷淋洗眼装置,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担架、正压呼吸器、防化服、耐酸碱手套、防化胶鞋、防毒面具。
(2)在中心化验室设置固定式应急喷淋洗眼装置,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更换已损坏的轴流风机。
(3)各酸碱储罐区设置固定式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满足范围15m范围内,且10s内可到达。
(4)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5)针对供热站酸碱灼伤,一氧化碳、氨中毒和高温中暑,用人单位应在供热站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放毒器具存放柜,配备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应急救援通讯设备、急救药箱、正压呼吸器。急救药箱内应配备处置酸碱灼伤的药品、防暑降温药品等相应的急救药品。
(6)对损坏的便携式洗眼器进行更换,条件允许情况下,用固定式喷淋洗眼装置代替便携式洗眼器。
(7)与附近具备一定规模和应急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救治协议,满足发生严重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需要。
职业管理措施方面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近一步完善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建立监督机制,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综修、保养制度,保证其正常使用。
(3)完善外包制度,若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责,包括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管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等。应告知接收者将要外包的作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及相关的防护条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外包方没有条件或不愿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不能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
(4)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发放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
(5)应加大对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可制定奖惩措施,以规范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尤其是加强接触噪声、粉尘超标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监督力度。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9号)有关规定,严格遵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2)完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需要复查的人员,采取合理的措施及时安排其进行复查。
(3)外委人员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亦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建立并完善工人职业健康档案。
建筑卫生学方面
增加供热站炉机控制室、供热站化水控制室、焙烧车间控制室、蒸发排盐车间主控室工作场所照明设施,以达到《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规定的照度要求。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方面
完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具体格式内容可按GBZ 158和提供的样式设置。
在原料车间和供热站粉尘工作场所设置“粉尘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
在噪声超标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有害”、“戴护耳器”。
在供热站、溶出车间、分解分级车间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当心灼伤”、 “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
在供热站氨储罐、化水加药间、焙烧炉、天然气站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 ”、“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建设单位组织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
(1)完善毒物、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
(2)完善外委作业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和职业卫生管理分析评价与建议。
(3)细化防尘、防噪声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建议。
(4)完善氨站、酸碱储罐和中心化验室等场所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分析评价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类中的铝冶炼,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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