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年产卷烟装潢材料30万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址 | 安阳市龙安区 | ||||
项目负责人 | 赵国坡、刘文凯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 | 联系人 | 齐海洋 | ||
项目简介: 安阳市红旗渠集团(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安阳卷烟厂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元化企业,业务上隶属于河南中烟管理,属于安阳卷烟厂配套企业,现厂址位于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1号立交桥南侧,主要从事卷烟装潢材料的生产,包括彩印车间和成型车间两个生产车间。 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包装印刷、汽车喷涂和家具制造等企业搬迁入园的意见》(安环攻坚〔2017〕第24号)以及《关于印发安阳市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第482号)的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印刷行业需实施搬迁入园,因此,安阳市红旗渠集团计划将彩印车间进行搬迁重建,投资1500万元在安阳市龙安区鑫康大道(安阳市龙安产业集聚区)新兴产业创投基地内建设年产卷烟装潢材料30万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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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刘文凯、王东伟 | 采样时间 | 2019.7.10~7.12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齐海洋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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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针对建设项目在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作业人员接触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噪声及紫外辐射的预期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印刷工序印刷机附近及调墨间设置苯系物检测报警装置。 (2)在油墨添加工艺附近设置冲淋洗眼设施。 (3)添加完油墨后的油墨桶要及时加盖密闭,废桶及时清理出车间。 (4)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等规范要求,建议建设单位为接触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的作业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并根据《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要求选用A型过滤件(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5)严格禁止作业人员在生产车间内饮水、进食。 (6)正式运行后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与进行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清理、更换作业的外委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并在每次进行作业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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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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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