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化产尾气治理装置改造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安阳市 | ||||
项目负责人 | 孙守锋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艳斌 | ||
项目简介: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始建于1958年,地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法人为李利剑,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安钢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家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形成了年产1000万吨钢的规模,年销售收入达500亿元。 为满足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力求在“高效化”、“资源化”、“综合化”的基础上做到“经济性”,实现经济、环保的和谐发展,保证各主要污染源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或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安钢对焦化厂一、三系粗苯工段,一、三系冷鼓工段,负压回收控制系统,一、三系硫铵工段,进焦炉燃烧系统,硫磺接片机和碳酸钾真空脱硫工段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进行治理,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对其余废气有害物质进行吸收治理达到安全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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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王东伟、贾凯歌 | 采样时间 | 2019.10.16~18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袁姗花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一氧化碳:所检测岗位接触一氧化碳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氨:所检测岗位接触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二氧化硫:所检测岗位接触二氧化硫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苯:所检测岗位接触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甲苯:所检测岗位接触甲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二甲苯:所检测岗位接触二甲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萘:所检测岗位接触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8)氰化氢:所检岗位氰化氢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9)硫化氢:所检岗位硫化氢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0) 苯并芘:所检岗位苯并芘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1)噪声:三系冷鼓、硫铵工段巡检工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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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作业工人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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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组织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项目原有项目基本情况的描述。 (2)明确建设项目是否有利旧内容,是否列入评价范围。 (3)补充建设项目施工及安装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5)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6)完善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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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大气污染治理,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建设项目实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判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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