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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海(漯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调味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2023-12-2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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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颐海(漯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调味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漯河市
项目负责人 梁岩平
建设单位名称 颐海(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亚军
项目简介: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源于海底捞、具有海底捞文化基因的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海底捞火锅底料、蘸料、复合调味料系列产品”为主的综合性食品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中高端火锅底料调味料生产商。颐海(漯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液体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固态调味料、食用调味油、餐饮管理咨询、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的加工销售等。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调味品的选择开始讲究营养和风味,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推动了调味品产业的快速发展。颐海(漯河)食品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建设年产48000吨调味品生产项目。
原建设内容为年产48000吨调味料生产线,主要生产白味火锅底料、各类火锅蘸料、辣椒、香辛料等,具体为二号车间(布置白味火锅底料车间和蘸料车间)、5#生产车间(辣椒车间、香辛料车间)和锅炉房及车间内公用辅助设施。由于市场形势变化,该公司原计划在二号车间建设的白味火锅底料生产线已取消,花生酱线未建设,二号车间仅建设火锅蘸料、即食酱生产线。
现场采样人员 梁岩平、杨慧凯 采样时间 2023.9.13~9.1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朱亚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臭氧、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岗位数 检测结果 合格率
合格 不合格
其他粉尘 1 1 0 100%
臭氧 1 1 0 100%
噪声 9 5 4 55.6%
高温 2 2 0 100%
超标原因分析:辣椒车间设备噪声强度较大,劳动者定岗近距离接触,导致接料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香辛料车间包装机、风选线相邻,无隔声设施,噪声叠加,包装工和风选线近距离长时间接触,人工挑选受车间噪声影响,导致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基本能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伤害和事故。
本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香辛料车间人工挑选岗位设置隔声间,避免受到香辛料车间高噪声设备的影响。
(2)在厂区适当位置设置公告栏,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告知。
(3)在粉碎间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在辣椒车间、香辛料车间入口及高噪声的风选机、切断机、包装机处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CIP碱罐处设置“戴防护手套”;在锅炉房入口设置“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穿防护服”;包材消毒间设置“当心中毒”、“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等警示标识。喷码机处设置油墨、稀释剂的中文警示说明。
(4)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进行。
(5)在CIP碱罐附近设置洗眼喷淋设施。
(6)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第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7)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如实进行申报。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行业分类标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项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对各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类,结合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内容,认为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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