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硒衍生品生产技术工业化应用改造项

2023-12-21 10:37
分享到: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公开表
                                                                                                                                记录编号:HNTT/GLJL036
项目名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硒衍生品生产技术工业化应用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地址 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三门峡市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精炼分厂厂区内
项目负责人 杨慧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博源
项目简介: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设单位”)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骨干企业,是国内知名的金铜冶炼、黄金精炼加工企业,是河南省和三门峡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
    公司厂区位于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占地2400余亩,总投资103亿元,年处理金铜精矿150万吨,综合回收金、银、铜、硫、镍、硒、碲、铼、铂、钯等有价金属,年产冶炼黄金30吨,白银350吨,电解铜35万吨,硫酸130万吨。
    公司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富氧底吹造锍捕金”集成旋浮吹炼技术,具有原料适应能力强、金属回收率高、能耗低、自动化装备水平高等突出特点。公司引进孟莫克高浓度二氧化硫转化、低温热能回收以及离子液脱硫等国际先进的环保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经市场调研和与同行交流,粗硒制备氧化硒和3#精硒(Se99.5%)市场需求量大,经济效益高,此项目以卡尔多炉烟气硒回收产出的品位≥90%的粉状粗硒为原料可实现氧化硒和3#精硒灵活生产经营,从而降低由于硒市场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高硒产品附加值,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重大。
本项目实施以后,可填补公司氧化硒和3#精硒生产工艺技术空白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使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提高了当地税收,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还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对企业周边社会的稳定产生积极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26日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411251-04-02-574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硒衍生品生产技术工业化应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硒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条件下,以可研报告、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建议为基础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落实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中后,预计建设项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
建议:
(1)建设项目应在值班室设置的应急药箱内配备藿香正气水、人丹、医用酒精、棉签、纱布、2%碳酸氢钠溶液等急救药物,以应对酸灼伤及高温引起的职业性中暑。
(2)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中提及的十二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将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及时纳入现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3)建设项目试运行阶段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劳动者须经过考核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培训内容及课时建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进行,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制定职业健康培训年度计划,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明确培训方式、培训考核办法和合格标准,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如无培训能力可委托职业健康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危害和相关待遇。
(5)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于转岗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建设单位应组织其对发生变化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定期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合理筛选体检项目。
(7)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规范现有职业卫生档案。
(8)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应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使之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同时督促施工企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9)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和“贵金属冶炼”,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上一篇: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下一篇: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三沟排土场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