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路北侧、陆港一路东侧 | ||||
项目负责人 | 李航 | ||||
建设单位名称 |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永朝 | ||
项目简介: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河南神火集团下属公司,由其旗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控股,成立于2017年8月2日,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内。 建设单位现有工程: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双零铝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21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年产55000 吨电子电极箔。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成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安环科负责职业卫生方面的日常工作,并任命有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涵盖了体检计划、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内容。 由于近年来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需求量增大,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建设年产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及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年产55000 吨电子电极箔及60000 吨新能源电池箔。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硅藻土、膨润土粉尘、铝金属粉尘、电焊烟尘)、油雾、噪声、高温、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电离辐射等。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人正确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预计建成投产后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焊接作业处配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2)轧制线测厚仪周围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启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禁止人员靠近。(3)测厚仪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设备开启状态下进行拆卸或检维修;检维修时应在电源处设置“禁止合闸”标志,并指定专人监护。(4)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高温中暑等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演练。车间控制室内设置有药品箱、急救箱等应急救援物资;急救箱内配备烫伤膏和仁丹等药品。在油罐间外设置冲洗设施,受限空间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做好工作空间的通风,加强个人防护。(5)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建议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各作业场所的照度标准值完善采光照明设计。(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对车间内值班室、休息室或更/存衣室、卫生间、盥洗设施等进行详细设计。(7)为轧机工、化验工、退火工配备防油雾口罩。X射线测厚仪检查维护时为作业人员配备铅防护服、防护帽、个人剂量仪、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性能和效率,确保正常使用,并制定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将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及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纳入建设单位管理系统,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9)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公告栏,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10)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新入职劳动者或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其禁忌的作业;(11)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规范现有职业卫生档案;(12)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应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使之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同时督促施工企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13)加强设备检维修作业的管理;(14)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防尘毒设施、通风设施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原辅料、生产工艺等工程分析内容,并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 2.完善类比资料分析; 3.结合建设项目情况,细化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内容; 4.其他专家个人意见,修改时一并考虑。 |
|||||
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