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郑州市京珠高速公路以东、姚桥路以南、贾鲁支河以北 | ||||
项目负责人 | 刘冲 | ||||
用人单位名称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吕华伟 | ||
项目简介:为有效解决区域内污水排放量不断增长的需要,保障贾鲁河流域水质,进一步完善陈三桥污水处理的污泥处理处置系统,保障厂区远期扩建后污泥的出路,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公司决定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250t/d污泥处置厂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冲、梁岩平 | 采样时间 | 2023.5.16~5.18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吕华伟 | ||||
职业病危害评价不符合项 (1)建设项目在泥区管理中心压滤间未设置氨报警装置; (2)建设项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缺少接触粉尘的重点检查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缺少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运动功能检查、语速、面部表情等的检查,缺少接触紫外辐射的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的检查,缺少电工的共济运动检查、色觉的检查; (3)工作场所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不全。 |
|||||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在泥区管理中心设置氨(预报值为15mg/m3,警报值为30mg/m3)报警装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遵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完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3)在泥区管理中心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告知卡;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如实进行申报。 |
|||||
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建设项目属于“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结合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