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宇通卡车底盘线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郑州市 | |||||
项目负责人 | 孟靖锋 | |||||
建设单位名称 |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宇 | |||
项目简介: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工厂区产能布局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现有底盘装配线已不能满足需求,鉴于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卡车项目暂无新建独立厂区,其产品目前在宇通重工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制造,在不新增重工厂区目前规定上限产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卡车产品生产条件及底盘线制造能力,通过对底盘线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卡车产品底盘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2021-2023年在重工厂区实施底盘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包括:(1)产线布局调整:将主线和分装线分区,提升通透性,并引进空中自动输送线,实现工序间智能管控;(2)装备水平改造:引进智能拧紧机、翻转机、加注机和集中加注系统,提高装配线机械化水平;(3)质量管理提升:推行MES管理和在线检测,实现质量管理信息化;(4)物流配送提升:引进无人驾驶配送和AGV智能物流,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和自动化水平;(5)作业环境改善:引进低噪声液压脉冲工具、增加降温设施等,改善员工作业环境。在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对底盘装配车间南一跨、南二跨和南五跨进行生产工艺改造,利旧分装车间、调试车间及供液间和变配电所,提升自动化管理水平,从而支撑重卡和环卫自制底盘线年产能50000台的产能布局。建设项目投产后,由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7〕第90号)等有关规定,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宇通卡车底盘线升级改造”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工厂区产能布局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现有底盘装配线已不能满足需求,鉴于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卡车项目暂无新建独立厂区,其产品目前在宇通重工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制造,在不新增重工厂区目前规定上限产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卡车产品生产条件及底盘线制造能力,通过对底盘线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卡车产品底盘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2021-2023年在重工厂区实施底盘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包括:(1)产线布局调整:将主线和分装线分区,提升通透性,并引进空中自动输送线,实现工序间智能管控;(2)装备水平改造:引进智能拧紧机、翻转机、加注机和集中加注系统,提高装配线机械化水平;(3)质量管理提升:推行MES管理和在线检测,实现质量管理信息化;(4)物流配送提升:引进无人驾驶配送和AGV智能物流,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和自动化水平;(5)作业环境改善:引进低噪声液压脉冲工具、增加降温设施等,改善员工作业环境。在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对底盘装配车间南一跨、南二跨和南五跨进行生产工艺改造,利旧分装车间、调试车间及供液间和变配电所,提升自动化管理水平,从而支撑重卡和环卫自制底盘线年产能50000台的产能布局。建设项目投产后,由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7〕第90号)等有关规定,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宇通卡车底盘线升级改造”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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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孟靖锋、贾凯歌 | 调查时间 | 2023.7.18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宇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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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个体防护措施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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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建议 1 完善工程内容和生产内容说明。 2 完善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评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