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丰厨(周口)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团餐2400万份中央厨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周口市港区交通大道和舟山路交叉口东200米 | ||||
项目负责人 | 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丰厨(周口)食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峰 | ||
项目简介:丰厨(周口)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1日,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港区交通大道和舟山路交叉口东200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年加工团餐2400万份中央厨房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丰厨(周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761m2,主要生产产品有学生餐盒餐、学生餐桶餐、净菜、冷链便当、调理包、调味包、汤圆、月饼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净菜洗切线、自动旋转炒锅、万能蒸烤箱、自动米饭线等。 | |||||
现场采样人员 | 梁岩平、刘冲 | 采样时间 | 2023.4.5~4.7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新宝、王永亮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总粉尘浓度; 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粉尘、硫化氢、一氧化碳度、噪声40小时等效声、WBGT指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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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基本能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伤害和事故。 本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污水处理站设置防毒器具柜,配备应急救援用的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等,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2)污泥脱水间、加药间增加进风口,锅炉间、泵房改善进排风口位置,使各房间能形成穿堂风,达到良好的通风效果。污泥脱水机房机械排风设施应设置在建筑物低处,便于排出有毒气体。锅炉间、污泥脱水间设置报警装置,与通风设施设置连锁措施,室外设置开关。锅炉间增加机械排风设施,总风量应大于15177m3/h,以满足事故状态下通风换气次数>12次/h。 (3)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项目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合理筛选体检项目,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 (4)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更衣柜宜设置在操作室内或通道处,避开生产区域。 (5)在建设项目厂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检测结果等进行告知,在主要工作场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进行告知。 在面食加工区域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在米饭加工、初加工、热调理区域、泵房、锅炉水处理间入口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污水处理站入口、脱水机房设置“当心中毒”、“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在锅炉房入口设置“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在配电间入口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遇湿分解放出有毒气体”等警示标识和七氟丙烷、氟化氢的中文警示说明。 (6)建设项目可为接触粉尘、毒物劳动者配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劳动者按需领用。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单元主食加工、初加工、热调理岗位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 (7)用人单位委托承包商(或分包商)从事密闭空间工作时,应当签署委托协议。应与外委作业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并在每次外委作业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并保证密闭空间达到本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批准进入。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如实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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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车间消毒、污泥处理、锅炉、冷库等工艺及检维修作业内容调查分析;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内容,完善合理性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3.对车间通风完善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改善建议;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分析评价; 5.专家个人意见,在修改时一并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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