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一期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义马市义煤集团常村煤矿工业广场北侧 | ||||
项目负责人 | 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炭储配中心 | 联系人 | 周景浩 | ||
项目简介: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是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位于义煤集团常村煤矿工业广场北侧,设计年掺配能力500万吨,静态储煤20万吨。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业务范围:煤炭加工(主要掺配义煤各矿井次煤及洗选煤副产品)、煤炭销售、自有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物流贸易等。 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原煤主要来自:常村洗煤厂来煤,义煤公司下属各矿井来煤,外来高质量原煤(目前主要采用榆林、神木煤炭),除常村选煤厂来煤(采用皮带运输)外全部采用汽车运输。因火车运力有限,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常村洗煤厂的产品煤大部分采用汽车运输。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下: 1)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原设计煤炭混配能力为500万吨/年,但既有常村矿铁路专用线外运能力和原料煤运输能力受限,项目运行一直未达到设计规模,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2)由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项目一期没有铁路卸车系统,原料煤均采用汽车运输(除常村矿生产的煤炭外),来煤方式较为单一,容易受外部因素挟制。 3)储配中心的产品煤外运主要采用汽车运输。在原料煤和产品煤均以汽运为主的情况下,储配中心外部公路运输通道的运力瓶颈进一步凸显,主要制约因素为陇海线涵洞影响,需要与常村矿外运煤炭车辆、民用车辆共用线路,且煤炭进出为一条线路,运输能力不足,严重制约生产能力提升。 建设项目完成后,既有常村矿专用线可实现火车来煤及卸车功能,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优化生产工艺,解决储配中心和常村矿生产交叉、互相制约的问题。 |
|||||
现场采样人员 | 梁岩平、杨慧凯 | 采样时间 | 2023.5.5~5.7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江鹏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尘、噪声。 粉尘:各岗位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接触粉尘的峰值浓度低于PC-TWA的3倍。 噪声:各岗位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基本能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伤害和事故。 本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项目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合理筛选体检项目。 (2)在建设项目厂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检测结果等进行告知,在主要工作场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进行告知。 (3)在3个转运站入口处设置“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注意防尘”、“必须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如实进行申报。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内容;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落实情况内容; 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对有效性分析评价; 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性和有效性分析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