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洛阳昊华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项目地址 | 孟津县常袋乡赵凹村 | ||||
项目负责人 | 李航 | ||||
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昊华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周全 | ||
项目简介: 洛阳昊华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1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位于孟津县常袋乡赵凹村,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5000m2。公司生产销售200余种化学试剂,无机化学试剂、有机化学试剂、分析试剂、生化试剂均有涉及,其中经营量较大的(约70%)是盐酸、硫酸、硝酸和氨水,其余经营量较小。主要是将购进原料进行分装;氨水分装需将液氨稀释。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共计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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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刘文凯、王东伟 | 采样时间 | 2022.9.12~9.14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周全 | ||||
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硫酸、盐酸(氯化氢)、丙酮、氨; 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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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参考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建议,确保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在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有毒气体”、“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警示标识。 (2)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的项目应针对不同岗位进行,对需要复查人员用人单位应该作业人员及时复查。 (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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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