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白庙沟钼矿145×104t/a选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址 | 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官庄村 | |||||
项目负责人 | 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海滨 | |||
项目简介: 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6年7月11日在栾川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栾川县合峪镇关庄村,由厦门知名企业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2006年12月29日,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合法受让,取得了栾川县白庙沟钼矿探矿权,并正式对该矿进行勘查和开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文号:豫探转〔2006〕94号;原证号:4100000410480;新证号:4100000720012;详查证号:4100000730414)。公司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所赋予的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照勘查设计规范,科学的开展探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8年5月,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第四地质探矿队编制完成了《河南省栾川县白庙沟钼矿区详查报告》,2008年5月通过了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的评审,2008年7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了备案(豫国土资储备字〔2008〕44号)。据《详查报告》,全区工业矿体+边界矿体钼金属量共计55197.58t,其中(332)类钼金属量24329.20t,平均品位0.067%;(333)类金属量25610.91t,平均品位0.068%,潜在经济价值可观。 根据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的申请,2010年7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其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豫国土资矿划字〔2010〕0021号)。2010年7月20日,委托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白庙沟钼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2011年1月,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11013110104467,矿山规模145×104t/a,服务年限自2011年1月至2041年1月,2011年10月,委托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白庙沟钼矿145×104t/a采选工程初步设计》,2020年6月,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白庙沟钼矿145×104t/a选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白庙沟钼矿145×104t/a选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白庙沟钼矿145×104t/a选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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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梁岩平、杨慧凯 | 采样时间 | 2022.6.9~6.10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海斌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矽尘、电焊烟尘、钼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X射线、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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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采取本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定期对鄂式破碎机上部密闭罩设置的喷嘴和圆锥破碎机上部卸料胶带机头设置的喷嘴进行检修维护,避免喷头堵塞或喷洒不均匀,造成的喷淋效果不佳。 (2)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检修维护,保证除尘效率;对胶带输送机受料点密闭不严造成粉尘逸散的地方加强密闭。 (3)建议球磨机操作室、加药操作室门窗要使用隔音材料,作业人员在操作室内时,门窗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噪声接害时间及强度。(1)破碎车间各工种及磨浮车间球磨工在保障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其巡检频次和作业时间,以减少作业人员对粉尘、噪声的接害水平。 (4)职业健康体检要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落实体检项目。 (5)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作业人员尽可能缩短防尘口罩的更换周期,加强对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以确保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有效发挥其防护效果。 (6)为球磨工配备NRR值更高的耳罩,并督促其正确佩戴,或同时佩戴防噪耳塞和耳罩。 (7)在厂区设置公告栏;在破碎车间、磨浮车间产尘醒目位置设置矽尘告知卡;机修车间设置电焊烟尘告知卡;在相应车间醒目位置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8)本次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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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建议: 1.完善生产工艺的分析,识别生产过程和检维修过程危害因素; 2.完善生产车间(磨浮、机修、化验室等)通风设施的调查,并对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 3.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原因的分析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措施(高温、受限空间等)的分析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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