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煤气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信钢公司院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贾凯歌 | ||||
用人单位名称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潘磊磊 | ||
项目简介: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钢公司”)始建于1970年,地处豫南重镇-明港镇新民路34号,原隶属于河南省冶金厅,为省属冶金重点企业;1997年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振兴河南国有经济”的战略构想和安钢集团进行资产重组,2005年作为省政府产权改革的试点单位,成功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经过40余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集炼铁、炼钢、轧钢、烧结、炼焦、微粉、发电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拥有年产铁300万吨、钢300万吨、材360万吨、焦炭60万吨、矿渣微粉11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为豫南地区最大建材、带钢精品生产基地。 信钢公司年生产能力:已形成年产生铁300万吨、钢300万吨、材300万吨的规模。公司为提高煤气发电效率,减少全厂煤气放散,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拆除2×6MW+1×3MW中温中压机组,配置高效率机组,采用高温超高压带一次中间再热发电技术,2019年技术改造建设1套48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即为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煤气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改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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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贾凯歌、马振华 | 采样时间 | 2022.9.28~9.30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潘磊磊 | ||||
职业病危害评价不符合项 (1)用人单位2020~2021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和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4)用人单位2019年~2021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现场检查发现,发电单元发电车间锅炉运行工、辅助单元化水车间化水巡检工岗位佩戴的是医用外科口罩,不符合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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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本次评价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4)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5)加强现场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佩戴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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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