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薛店CNG母站(含标准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新郑市薛店镇西场李村南,京广铁路西 | ||||
项目负责人 | 贾凯歌 | ||||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冯彪 | ||
项目简介:用人单位属于河南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3日,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西场李村南,京广铁路西,是中国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投资控股的公司,主要从事压缩天然气开发、利用、销售和液化天然气的销售业务,现有薛店母站、薛店标准站、荥阳豫龙母站、荥阳豫龙标准站,均已投产运行。 用人单位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西省道102公路南侧,占地面积约30亩,设计规模为日售气30万m3,2010年7月1日投产;薛店标准站与母站相邻,设计规模为日售气1.5万m3,2010年10月1日投产。 |
|||||
现场采样人员 | 贾凯歌、孟靖锋 | 采样时间 | 2022.7.5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冯彪 | ||||
职业病危害评价不符合项 1.现场检查发现,薛店CNG母站个别运行操作工在巡检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时未佩戴防噪耳塞。 2.用人单位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3.用人单位制定有《职业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但未制定《高温中暑专项应急预案》,未针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应急演练。 |
|||||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建议用人单位制定《高温中暑专项应急预案》,针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应急演练,并保存演练影像。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版)的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产品和供应业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供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对各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类,并结合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