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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职业病危害

2022-12-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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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梅园庄安钢厂区内
项目负责人 李航、刘文凯
建设单位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兆宇
项目简介: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钢”)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采矿选矿、炼焦烧结、钢铁冶炼、轧钢及机械加工、冶金建筑、科研开发、信息技术、物流运输、国际贸易、房地产等产业于一体,年产钢能力1000万吨的现代化钢铁集团,河南省最大的精品板材和优质建材生产基地。
近年来,适应国内外钢铁工业发展趋势,安钢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相继建成了一大批国内外先进的工艺装备,形成了中厚板、热轧和冷轧卷板、高速线材、型棒材、球墨铸管等丰富的产品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航天、交通、装备制造、船舶平台、石油管线、高层建筑等行业,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
炼铁厂始建于1958年8月10日,是安钢的主体生产厂之一,位于安钢厂区中东部,经过60余年的发展,如今的炼铁厂已经实现了装备大型化、工艺现代化、管理现代化,主要产品为烧结矿1208万t/a、铁水784.1万t/a。炼铁厂共有3台烧结机运行(其中360m2一台、400m2一台、500m2一台),高炉3座(其中2000m3一座、2200m3一座、4747m3一座),按生产计划有序运行。
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河南省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4-2020),要求炼铁热风炉排放污染物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超过10mg/m3、50mg/m3、150mg/m3。为满足河南省地标要求,炼铁厂用强化干法除尘器运行保颗粒物达标,使用低硫煤、低硫焦炭保排放二氧化硫达标,采用降低热风炉燃烧温度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量;通过源头管控和多措并举,保障高炉热风炉排放达标。
但在实际运行中,低硫煤和低硫焦炭采购和供应质量时有波动,影响热风炉二氧化硫的稳定达标;同时,由于控制热风炉空燃比,烟气中氧含量升高,影响高炉喷煤使用的煤种选择,关键是影响了喷煤工序的制粉能力,加剧了高炉对焦炭的消耗;降低热风炉燃烧温度同时也降低了高炉的送风温度约200℃,因此增加高炉焦比约10%,降低高炉产量约10%;又由于公司焦炭产能不足,需要外购焦炭,进一步提高了高炉生产成本,此消彼长对公司生产运营影响巨大。因此,需对三座高炉配套的热风炉烟气增设脱硫脱硝系统,以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和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目的。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碳酸氢钠粉尘、硫酸钠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氨、尿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条件下,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补充建议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噪声预期接触水平超标,建议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充分采取相应的防噪声、振动措施,并在建成投产后尽量减少作业人员在高噪声场所的停留时间;(2)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护效果;(3)建议为建设项目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氨报警器;(4)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议建设项目按各作业场所的照度标准值进行采光照明设计;(5)建设项目应在上岗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以及对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项目进行岗位培训;(6)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组织其对发生变化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禁忌证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建设项目投产后定期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根据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筛选体检项目;(7)建设项目应按照《安钢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规定,在各单元入口设置公告栏,在各单元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告知卡;(8)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生变化,建议建设项目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告知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可能的危害、防护措施及福利待遇等内容;(9)建设项目在进行检修等作业时,应与进行检维修作业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管理内容,督促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并在每次外委作业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10)建议建设项目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单独列出,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及教育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作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建设项目与类比项目可比性分析,补充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大于类比项目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差异的分析与评价;
2、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氨冲淋装置设置的分析与评价;细化尿素溶解罐围堰、泄险区的分析与评价;补充应急救援医疗机构的分析与评价;
4、细化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分析与评价;
5、完善相关建议。
同意修改后通过《预评价报告》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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