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福田智蓝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EVC3纯电动厢式物流车生产线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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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商丘市 | ||||
项目负责人 | 梁岩平 |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福田智蓝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明 | ||
项目简介:2021年是我国汽车产业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型的起步之年,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由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关键之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量逐步提升,同时其零排放的环保优势也获得国家的大力支持,福田汽车电动厢式物流车市场占有量逐步提升,因此河南福田智蓝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拟扩建一条EVC3纯电动厢式物流车生产线以满足市场需求,该生产线生产性质为小VAN电动车的专用总装线。 | |||||
现场采样人员 | 梁岩平、刘冲 | 采样时间 | 2022.5.29~6.1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明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甲醛、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物理因素:噪声。 毒物:内饰1工位接触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值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岗位接触二氯乙烷、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内饰1工位处甲醛的最大容许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噪声人员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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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含职业病危害防护内容),基本能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未发现职业禁忌证患者;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职业病伤害和事故。 本报告针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从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在落实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正式投产后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建设项目或厂区适当位置设置公告栏,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告知。 (2)在建设项目入口处及生产线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内饰1工位和内饰5工位处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戴防护手套”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化学物品柜处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护手套”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9〕第2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组织所有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针对实际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 (4)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明确防毒面具、滤毒盒的类型及发放周期。 (5)化学品柜设置通风设施将挥发物排出车间,在内饰1工位设置局部通风设施。 (6)建设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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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项目利旧情况的说明; 2、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调查和评价; 3、完善车间通风合理性的分析评价; 4、补充内饰涂胶和化学品柜的通风措施建议。 5、专家其他个人意见修改时一并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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