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
项目业主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罗庙山 | ||||||
项 目 简 介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北,法定代表人:冯吉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7390660245,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捌拾万圆整,成立日期2002年4月2日,营业期限2002年4月2日至2052年4月1日,登记机关: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水泥及熟料加工销售,骨料加工销售,石灰岩开采、编织袋加工,余热供暖,矿渣粉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隶属于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由辉县市宏泰采石厂、辉县市光泰采石厂、辉县市恒泰采石厂和辉县市万泰采石厂等整合而成。 2022年6月,河南金地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补充生产勘探报告》,矿区地质工作达到勘探程度;2023年4月,山西中泰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编制了《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5月,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提交了《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5月,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提交了《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3年7月6日,《安全设施设计》经评审取得批复(批复号:新应急安设【2023】01号);2023年7月10日,企业办理了开工,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基建期5个月。 矿山成立了质量监督小组,对基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实施全程监督。2023年7月10日该项目组织施工,2023年9月30日基建工程完工,投入了试运行。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的落实,依法生产。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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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机构 负责人 |
华升 | |||
技术负责人 | 李学宏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任行敏 | ||||
项目 评价组长 |
吕正轩 |
报告 编制人 |
吕正轩、卢东亚、杨慧波、曲 凯 | ||||
报告 审核人 |
范向伟 |
项目 安全评价师 |
吕正轩、卢东亚、杨慧波、曲 凯、陈良斌、刘静静、张长普、范向伟、任行敏、李学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吕正轩、卢东亚、杨慧波、曲 凯、陈良斌、刘静静、张长普、 范向伟、任行敏、李学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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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 时间 |
2023.10.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1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吕正轩、曲 凯、卢东亚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3.10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 结论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系统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各项安全设施与《安全设施设计》相符合,安全管理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