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概 况 |
项目 名称 |
洛宁县陆院沟尾矿库回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尾矿库 |
项目 业主 |
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 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 |||
项目 简介 |
陆院沟尾矿库原属洛阳华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前停止排放,2008年12月洛宁县安监局对其所辖区无主尾矿库进行闭库,该库也在其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8号文〕及《河南省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豫安监管[2008]549号文〕、《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尾矿再利用的相关规定,为彻底消除危险源,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使下游居民住户及设施的安全得到永久可靠保障,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拟对该尾矿库进行回采。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 机构 |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华升 |
技术负责人 | 李学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任行敏 | |
项目评价组长 | 陈良斌 | 报告编制人 | 刘静静、曲凯、杨慧波、卢东亚、陈良斌 | |
报告 审核人 |
范向伟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曲凯、刘静静、王茵、卢东亚、吕正轩、杨慧波、陈良斌、余文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曲凯、刘静静、王茵、卢东亚、吕正轩、杨慧波、陈良斌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3.4.1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陈良斌、曲凯、杨慧波、卢东亚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3.5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 结论 |
评价认为:洛宁县陆院沟尾矿库回采项目在主要工程设计上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基本要求,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补充完善后,《可研报告》可以作为下阶段设计的依据。洛宁县陆院沟尾矿库回采项目在下步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该尾矿库回采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将可以得到预防、控制或消除,能够实现该尾矿库回采项目的安全生产。 |